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完善税收分类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B、M、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山东),查询、勾选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查询平台上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发票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是目前并存的实现抵扣发票选择的两种方式。
一、纳税信用等级查询方式
1.登录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查询;
2.拔打纳服科电话6138227进行查询。
二、系统登录方式
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山东),登录地址为:https://fpdk.sd-n-tax.gov.cn/
三、操作步骤
1.平台登录。纳税人首次登录平台时,使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山东)https://fpdk.sd-n-tax.gov.cn/按照登录界面右上方的“流程指引”进行相关学习与操作(首次登陆请下载驱动程序和安全控件)。
2.操作窗口期。勾选确认的操作窗口期:当月申报期结束后第一日到次月申报截止期前(例如:4月和5月申报期均为15日,当期勾选、确认时间为4月16日到5月14日;如果在5月2日进行了申报,则截止日为获取到申报结果的当天);扫描认证操作窗口期:税款所属期当月1日至税款所属期当月最后一日,与原有“认证月份”保持一致。
3.勾选确认。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中的“发票勾选”功能,对需要抵扣(或退税)的发票进行勾选处理。纳税人每期需要对当期已勾选为确认的数据进行确认,每期可以多次勾选、多次确认,已确认数据不能修改。超过当期确认时间截止日,且仍未确认的数据,平台将自动把已勾选未确认的数据回退为未勾选状态,符合抵扣时限的将在下期继续进行勾选。
4.批量勾选。系统增加批量勾选功能模块,是针对发票数据量较大、逐票勾选模式不太适用的纳税人提供的一项优化服务。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勾选,达到提高发票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的目的
5.抵扣统计。平台会在每天晚上,将当天纳税人已确认的数据与扫描认证的数据进行同步,纳税人可在执行确认操作的第二天通过“抵扣统计”功能查询到准确的可抵扣数据(含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两类数据)。
6.对于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仍采取扫描认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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