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新取得导游资格证人员自5月7日起申领电子导游证
平台对2018年新取得导游资格证人员的数据信息已收集完毕,相关人员自2018年5月7日起,可通过平台申领电子导游证。
二、平台流程相关优化设计
(一)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电子导游证办理进度
申请办理电子导游证过程中,在每个环节增加短信提示服务,如旅行社或导游行业组织确认信息通过、旅游主管部门受理通过等,均发送短信通知,便于申请人第一时间了解申领进度。
(二)导游可合并提交相关信息变更申请
取得电子导游证的导游,如需变更经常执业地区、变更所在机构,以及学历水平等个人信息的,可在平台一次性提交变更申请,旅游主管部门一并审核。
(三)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导游信息
个别导游的资格证信息、身份信息等与平台数据库不符,导致不能顺利申领电子导游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并说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号、资格证号、等级、语种等客观信息。平台据此更新后台数据。
(四)行政处罚结果与导游执业状态关联
按照《旅游法》《导游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导游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执业或不能申请导游证。旅游主管部门通过案件系统上传导游处罚信息后,受处罚人员的电子导游证将自动显示导游证被吊销等状态,将处罚结果与导游执业状态直接关联。
编辑:阜小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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