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长安镇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有关行业商协会、企业,各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我市大数据产业培育工作,现组织开展全市大数据全生态链情况调研工作,全面摸清在我市范围内开展数据存储(IDC)、采集、整理、分析、发掘、展现、应用、安全和咨询等业务的有关企业(研究机构和团队)情况,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在东莞市范围内开展大数据相关业务,属于大数据产业
全生态链环节(数据存储、采集、整理、分析、发掘、展现、应用和咨询)的企业(研究机构和团队)。
二、调研时间和方式
时间:全年开展,定期公布;
三、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在“智造东莞”平台上根据分类及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线上审核。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包括材料真实性、符合性和完整性;
(三)线下调研。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定期(每月)对通过线上审核的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
四、结果应用
(一)我局将根据调研情况,对在我市范围内在大数据
应用及服务领域取得一定成效的企业(研究机构/团队)的优秀技术、解决方案和案例进行公布,为企业实施大数据应用改造提供信息参考;
(二)根据企业需求,按行业及应用领域,组织有关协会、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大数据应用研讨会和交流会等活动,邀请有关企业代表讲解大数据应用技术和案例。
(三)对具有应用示范效果的项目,优先纳入市经济和
信息化专项资金服务型制造专题大数据应用项目库。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参与本次调研工
作,本次调研结果将作为全面了解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的重要依据,我局将积极推动申报单位与企业精准对接;对优秀的大数据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持续进行跟踪指导,发掘及重点扶持市内优秀的大数据服务商及团队,加快推动全市大数据产业生态的良性发展。
联系人:郑泽彬
附件:附件:东莞市大数据全生态链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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