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还记得检察院“最年轻”的部门——案件管理办公室呢? 现在小编继续带领大家认识案管工作重点之一:电子卷宗制作。
小知识
电子卷宗是指在案卷受理前或者案件受理过程中,将装订成卷的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技术、文字识别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媒介技术制作而成的具有特定格式的电子文档和相关电子数据。
自从电子卷宗全面推行后,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电子卷宗系统的应用与管理,配备了专用电脑、高速扫描仪等设备,安排了案管专员负责制作。通过电子卷宗系统实现了无纸化办案,提升办案效率,强化办案监督管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律师前来阅卷时,出示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即律师证、委托以及律师函),经过审查通过后,即可申请导出电子卷宗,刻录光盘。从提交阅卷申请到领取电子卷宗光盘,一般不到20 分钟就可以完成了。
很多前来申请阅卷的律师给了我们这样的反馈:
你们的电子卷宗真是太好太方便了,更利于我们阅卷了! 真是个方便高效的“小光盘”。
电子卷宗系统上线使用,不仅解决律师与案件承办人阅卷在时间上冲突的问题,提高了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还方便律师阅卷,提高工作效率。看,就是这么一张小小的光碟,就能把案卷全都刻录进去了,律师们可以将它带回去,随时阅卷!
截止2018 年1月至3 月底,靖西市检察院已经制作153 案208 卷; 律师查阅电子卷宗11案28 卷,刻录光盘11张,律师阅卷实现100%领取电子卷宗,加强了办案监督管理,保障了律师依法执业,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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