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江苏检察在线
近日,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检察官朱玲像往常一样打开“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平台”,一条从后台疑似线索库弹出的未处理信息引起了她的注意,信息显示:2017年2月至3月及7月至8月,朱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用他人在丹阳市七峰山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朱玲立即通过平台调取该线索涉及的相关执法信息,通过初查,认为朱某的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对该线索进行立案审查。
“以前对于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是否涉嫌犯罪,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我们不知晓或者只能通过走访调查才能获悉案件情况。现在有了大数据平台,所有行政执法案件的信息都能一目了然。”丹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方红卫介绍,这些变化来源于该院研发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平台”。
2016年12月,江苏省检察院明确将丹阳市检察院探索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平台”列入全省网信建设试点项目。经该院专门成立研发小组进行重点推进,2017年上半年,该项目一期工程在该院开始试运行。
“整个平台实现了与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镇江市权力阳光统建平台、丹阳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实时数据共享。”全程参与研发工作的检察官张萌告诉记者,平台分为前台和后台两部分,前台能方便检察官对数据实时进行筛选、统计和检索,并直观地展示出来;后台整体布局呈现“四库一模块”的格局,即信息库、疑似线索库、监督案件库、知识库以及全文检索模块,能够实现后台线索发现智能化,并自动推送给检察官。
据了解,该平台项目一期工程已正式投入使用。截至目前该平台已发现疑似线索133条,已提请公益诉讼审批程序案件3件。此外,该平台一期工程已在镇江市各基层检察院得到推广。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卢志坚 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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