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汪思敏、通讯员张敏报道:9月2日,咸宁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实施意见奖补政策宣讲会在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为全市各县(市、区)物流协会及重点企业代表详细讲解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实施意见奖补政策。
去年12月7日,我市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此次宣讲会着重对完善物流产业基础设施、支持物流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强化物流市场主体、推进物流产业数字赋能、优化物流产业发展环境、壮大物流产业人才队伍6个层面的20条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其中提到,在充分发挥物流园区集聚功能上,对入驻或者租用我市相关部门认定的物流园区、快递园区、电商园区的物流企业和邮政快递企业,按照“先交后补”方式给予实际租金20%的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多连续补贴3年;在引进头部物流企业上,世界500强、中国100强物流企业在咸新增设立省级总部或者区域总部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且连续正常运营2年的物流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支持物流企业联盟上,对多个物流企业通过签署合同,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信任、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集约化物流组织,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且当年增幅达到20%以上的物流企业联盟,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宣讲会还对今年5月23日印发的《咸宁市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政策的实施细则》进行说明,明确此次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政策支持对象为在咸单一纳税主体,奖补申报周期以年度为单位,由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实施细则》,向所属辖区市场主体开展奖补申领工作。
宣讲会现场,相关部门还针对物流企业现场提问进行详细解答。
“举办此次宣讲会旨在加强物流企业对咸宁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实施意见扶持政策的理解,促进政府部门与企业间的沟通,真正发挥扶持政策对行业发展的推进作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光平说。
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持续强化物流惠企政策宣传,扮演好物流企业发展的“服务员”角色,秉持“无事不扰、有呼必应”的政务服务理念,不断优化物流行业的营商环境,力求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宽松、高效、有序的氛围,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的物流园区14个,现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5959家,成功培育国家A级物流企业共计33家;构建农村物流三级体系建设,已建成县级智能分拨中心6个,镇级节点64个,村级节点945个,县、镇、村农村物流配送服务覆盖率均达100%。
此外,作为全国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我市还构建了功能完善的“3园+6心+70末端示范站”的城市三级配送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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