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综述
2017年12月,网民“@廖师傅廖师傅”微博爆料称在某旅行服务网站预订酒店时遭遇“价格歧视”,据其描述,同样一间房间,该网民用自己账号查询价格是380元,新注册账号则是300元。2018年2月28日,该事件被《科技日报》报道后,引发了舆论对大数据“杀熟”现象的讨论。
3月22日,又有网民爆料称,同一段路程,打车软件对不同手机的报价不同,怀疑被大数据“杀熟”。23日,涉事的滴滴出行首席技术官张博回应称滴滴从未有过大数据“杀熟”的情况,但该说法并未获得网民认可。舆论场中围绕大数据“杀熟”现象的讨论更加热烈,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大数据“杀熟”的普遍性问题。据《中国青年报》调查显示,51.3%的受访者表示遇到过大数据“杀熟”。此外,大数据“杀熟”涵盖了机票、酒店、电商、出行等多个互联网平台。《法制日报》也发文指出,大数据“杀熟”是老问题新表现,无论是互联网行业还是传统经济,均出现过“杀熟”现象。
二是大数据“杀熟”的手段。有媒体对此做了详细总结,引发大量网民共鸣。主要有老用户的购买价格或高于新用户、苹果手机用户购买价格或高于安卓手机用户、制定不同的售后服务策略等方式。对于大数据“杀熟”的成因,媒体也进行了探讨,如《检察日报》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市场监管不力,光明网表达类似观点,呼吁“不能听之任之”。
三是大数据“杀熟”的定性及法律监管。大数据“杀熟”是否涉嫌违法违规,是舆论讨论较为激烈的一个话题。《人民日报》评论文章讨论了大数据“杀熟”对个人数据权利保护带来的监管挑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认为,大数据“杀熟”就是一种价格歧视,如果企业的市场份额超过50%,差别定价可能涉嫌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对于如何治理,《经济参考报》、新华网等媒体建议完善相关法律,建立惩罚机制,从立法、司法、执法三方面“跑步”跟进。
法制网舆情分析师点评 ◀
梳理舆论反馈发现,大数据“杀熟”是一个新近才“热”起来的词,但这一现象却已经持续多年,且引发了大量媒体报道和网络爆料,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但截至目前为止,有关大数据“杀熟”的真相如何,是否如媒体报道那样已深入生活且劣迹斑斑,除滴滴出行以企业公关姿态进行回应外,政府监管部门始终保持缄默,公众的焦虑情绪一时难以缓释。此外,由大数据“杀熟”引出的涉法问题,如个人信息泄露、价格欺诈、售假等问题,正在消耗着公众对立法、监管、司法、执法等政府部门的信任,相关部门需对该现象引起足够重视。
大数据“杀熟”行为涉及面比较广,引导企业自律、帮助消费者强化警觉意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需做好管控,通过完善法律,建立惩罚机制,对恶意挖掘大数据资源、采取价格欺瞒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惩,保障市场规范稳定运营。
另外,从社会治理角度来看,目前暴露的“杀熟”行为牵扯多个部门,如工商、通信、交通等,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就是明确各个环节应该归谁监管。厘清权责才能有的放矢地介入管理,正如有评论指出的那样,在技术进步与个人权利之间寻找平衡点的过程,必然要经历反复博弈与试验,但首先是要马上行动起来,不能让个体在数据竞争中太过落于下风,毫无招架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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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尹斌
编辑:彭晓月 牛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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