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电子数据管理,保障电子审计数据的安全有效,区审计局加强审计电子数据的管理工作,规范数据的归集、处理、存储和使用。
一是加强基础数据采集程序。审计组从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单位获取原始电子数据时,积极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并对接收的电子数据进行登记,要求被审计单位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数据采集后审计组应当采取一定的技术方法,对所获取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验证。
二是强化数据日常管理工作。电子审计数据日常管理主要由局审计计算机科负责。审计专职数据管理员严格遵循相关国家标准、专业审计数据规划或国家审计数据中心的统一要求对电子数据进行处理、存储和使用权限配置等管理工作。
三是严格数据使用审批程序。审计人员调用审计信息中心集中存储的电子数据,须填写电子审计数据使用申请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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