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上述种种原因,数据开放,渐成大势,但也面临着种种问题。其中之一是,数据管理缺少规范和标准,同时,数据开放安全性存疑。张近东的建议是,展开数据领域的立法工作,通过人大立法机构,成立立法推进委员会,加快数据采集、开放、共享、安全、使用和隐私保护方面的立法,建立数据标准、界定数据边界,确实有效地建立数据领域的法制基础。“以法律的形式对平台数据进行分级的有效管理,并规范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的内容及形式,形成完善的综合治理体系,提供公平公正安全可靠的环境。”
在共建社会数据开放共享平台的过程中,可以逐步加大引入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推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融合,利用技术融合优势,提高对风险因素的感知、预测、防范能力。另一头,对于可能存在的巨头数据“垄断”等问题,经济学人指出,反垄断官员可以通过企业的数据资产来评估交易影响。“交易价格也会成为一个信号,帮助其判断老牌企业是否在通过收购排除威胁。”此外,降低在线服务提供商对数据的控制权,让数据提供者掌握更大的控制,强迫企业向消费者披露他们所拥有的数据,以及他们借此获取的收入等。亦是经济学人的建议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已有企业在数据开放中看到商机。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发挥大数据技术辅助决策作用,提升政府采购决策水平、加强与电商大数据对接,完善现代化监管手段。针对大数据的开放性和监管性也需要深度的了解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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