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制度产生前的原始社会组织形式
原始社会的发展史共分为三个阶段:原始群时代、血缘家族时期和氏族公社时期。原始群是从人猿最初分化开始,在形成中人向完全形成的人过渡中人类祖先藉以生存的群体,它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完全形成的人出现后,人类开始进入原始公社时期,但在现代人出现以前的旧石器时代早期,氏族制度仍未产生,取代原始群的是前氏族公社时期的血缘家族,"是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血缘家族衍生于原始群,并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而过渡到更高一级的社会组织形式——氏族公社。
1.原始群时代
生活在3000万年前的渐新世时期的埃及猿和原上猿被世界公认为人和猿的共同远祖。从这个共同远祖逐渐分为两支:一支为猿科,通过森林古猿,演化成了现代大猿类黑猩猩和大猩猩;另一支为人科,通过腊玛古猿、南方古猿、直立人、智人进化到现代人。从人猿的最初分化到完全形成的人出现以前,人类走过了从猿到人的漫长过渡时期,这就是原始群时代。恩格斯称之为"人类的童年",即蒙昧时代的低级阶段,时间大约在一千四五百万年前至300万年或350万年前。我们称这一过渡时期的人为形成中人,至今我们知道的最早的形成中人是生活在大约1400万年到800万年前的腊玛古猿,它是人类最早的祖先,人猿的最初分化从此开始,原始群时代也从此开始。
形成中人的代表除腊玛古猿外,还有南方古猿,从这两种古猿的考古资料中,我们可以推测出当时形成中人的原始群状况。腊玛古猿的化石最早发现于巴勒斯坦和印度交界的西瓦立克山区,在亚、非、欧都有发现,我国曾于1920年在云南禄丰石灰坝发现了举世罕见的腊玛古猿第一个比较完整的头骨化石,对研究原始群时代的形成中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考古发现表明,腊玛古猿较为近似人类,没有发现肢骨,说明腊玛古猿已能初步用两足直立行走。南方古猿在从猿到人的进化中则比腊玛古猿更进了一步。南方古猿化石在东非和南非均有大量发现,在亚洲也有零星发现。考古发现的南方古猿枕骨大孔的位置与现代人很接近,盆骨、腿骨也与人近似,这些都表明他们已能直立行走,只是不如现代人平稳而已。他们都已从猿分化出来,逐渐向人类演化。
腊玛古猿和南方古猿都已开始学会狩猎和使用天然工具,但还不会制造工具,也不知道用火,这正是他们区别于完全形成的人的本质所在。形成中人只有结成群,依靠集体的力量对付险恶的自然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
为了在发展过程中脱离动物状态,他们必须以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他们只有团结在群体中,彼此协作,共同劳动,才能战胜困难,得以生存,免于被自然淘汰的命运。同样,在获取食物和性生活等方面,形成中人已开始抑制纯粹的动物私欲和本能。
原始群时代早期,形成中人的生活水平极为低下,生活毫无保障。到原始群时代末期,随着劳动技术的进步和经验的积累,获取食物的手段增多,情况比以前更有了些好转。从现有的腊玛古猿和南方古猿化石来看,形成中人还只是居住在非洲和亚洲南部森林密布的有限地区范围内。过着群团生活实行杂乱的性交;没有任何家族;在这里只有母权能够起某种作用。具体地说,形成中人男女之间实行的是杂乱的性交关系,同辈之间和上下辈之间都可互为夫妻。婚姻规则还未产生,没有任何家族,也没有真正的社会组织。
由于实行杂交的男女关系,子女不可能认识父亲,只有母子关系存在,甚至很密切。在这种情况下,原始群中便可能只有母权能够起某些作用了。这一时期的人类在共同的劳动与生活中,为了有效地使用天然工具,加强原始群内成员间的彼此联系与合作来进行防卫和获取食物,彼此之间的初步交往已成为必要,与初步意识的产生一起,形成中人产生了简单的语言。
到原始群时代末期,人口的增殖引起原始群的内部分化,一个原始群逐渐分化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更小群体,构成各自独立的经济集团,向原始社会的更高阶段迈进。
恩格斯曾经说过:"人们最初怎样脱离动物界,他们就怎样进入历史。"原始群时代是从猿到人的过渡时代,是人类的童年,无疑也是开创人类早期社会发展史的起点。它既反映了人与自然史的关系,又架起了自然史向人类史过渡的桥梁,从而揭开了人类历史的序幕。
2.血缘家族时期
大约在300万年或350万年前,完全形成的人出现,标志着从猿到人的过渡时期从此结束,早期人类社会的发展由原始群时代转入原始公社时代,从蒙昧时代低级阶段进入到蒙昧时代中级阶段。由于氏族制度在旧石器时代中期才开始萌芽、产生,所以我们常把从原始群结束到氏族公社产生前的旧石器时代早期这一原始公社的前期阶段称为前氏族公社时期。这一阶段产生了原始社会第一个真正的社会组织——血缘家族,故又称血缘家族时期,年代是从早更新世约300万年前到中更新世约二三十万年前为止。
完全形成的人以直立人为代表。根据所发现的直立人化石情况,直立人又按时间先后分为早期直立人和晚期直立人两个阶段。
早期直立人生活在早更新世距今约300万年到200万年或150万年前,已具有人的基本特征。他们已经能够制造简单的砾石工具,进行有组织的集体劳动,发展到了真正的人类。早期直立人化石主要发现于亚、非两洲,有坦桑尼亚的能人、中国的元谋人,以及肯尼亚库比福勒的ER1470号、ER1590号和埃塞俄比亚哈达尔的AL199-1号、AL200-1号等化石材料。晚期直立人生活在距今200万年或150万年至二三十万年前,能够近似现代人那样地完全用两足直立行走,脑量继续增大,石器的制造有了一定进步,并已学会了用火。晚期直立人的化石材料比早期直立人的化石材料更为丰富。在亚洲,有我国的蓝田人、北京人和1980年发现的安徽和县的龙潭洞人,还有印尼的爪哇人;在非洲,有坦桑尼亚的OH9号直立人、李基直立人、肯尼亚库比福勒的ER3733号直立人、阿尔及利亚和摩洛哥的毛里坦人,还有南非斯瓦特克朗司的"远人";在欧洲,主要有德国的海德堡人和法国的阿拉戈人。
在社会结构方面,直立人开始拥有了自己的社会组织。血缘家族的出现,是原始群时代结束和真正进入人类历史的重要标志。血缘家族是从原始群的分化直接产生的,一个血缘家族就是一个分化出来的经济小集团,是社会最基本的组织细胞。血缘家族内部实行的是族内群婚制,婚姻关系是按辈份划分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其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又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而他们的子女,又构成第四个圈子。这种婚姻形式与原始群时代形成中人的杂婚有所不同,排除了上下辈之间的通婚,没有了祖先和晚辈之间,父母和子女之间互为夫妻的情况,而所有的兄弟姊妹,包括从兄弟姊妹及血统更远的兄弟姊妹之间则都可互相通婚。此时,婚姻规定逐步产生,规定了公社内部哪些人可以通婚,哪些人禁止婚配,这是直立人生活经验积累、思维能力增长和自觉不自觉地避免自然淘汰的结果。
如前所述,血缘家族公社时期的直立人已经能够制造简单石器工具和使用火,在北京人的居洞中就发现数以万计的石器工具和一些骨角器,还发现北京人居洞中灰烬成堆,有的厚达6米,显然说明他们已有长期用火的经验。
采集和狩猎成了人们获取食物的主要手段和生产活动的主要内容,出现了简单的两性分工。狩猎一般由男子承担,北京人已能捕杀鹿类等较大的哺乳动物,西方的阿舍利人则更能猎取大象等大型兽类;此时,女子通常从事采集或照顾孩子。在生产力仍极其低下的情况下,男女间这种简单的劳动分工,并没有造成血缘家族内部的分裂和不平等。虽有分工,但群体的经济是共有的,人们集体劳动,共同消费,过着原始集体主义的公社生活,不存在私有或人剥削人的现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这一时期的人类居住生活条件都较低下,北京人居住在洞穴里,而年代比北京人晚的法国、西班牙的阿舍利人则住在高原或海边台地上用石头或木料盖起的房子里,每个遗址住有30人左右的人群团体。由于经常性的食物缺乏,人们不得不随时准备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根本谈不上过定居生活。
总之,血缘家族的出现,迎来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原始群时代从猿到人的过渡,只是揭开了人类历史的序幕;而在血缘家族公社时期,人类社会组织的出现,才标志着人类社会历史的真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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