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的创新技术涉及多个发明点,针对每个发明点想要单独、充分保护,应该怎么申请中国专利?
不少申请人第一反应是:拆!把每个发明点都申请一个单独的专利,分开提交不就能挨个保护了吗?
一、拆分有埋“雷“风险
事实上,这样做很可能是在给自己埋“雷”。
既然隶属于一项创新技术,这多个发明点存在技术相关性。
这就存在第一个“雷”:拆开的申请相互可能会成为现有技术,影响创造性的审查。
当然,这个“雷”也是可以避免的,那就是同日提交。
但这就会产生第二个“雷”:被认定为非正常。
同一个申请人,同日递交重合度高或者相关性高的多个专利申请,是很容易被判定为非正常。
所以,以往这种“拆”的策略,可能不太适合当下中国专利申请的实情。
二、应对良策:分案申请
其实,面对这种情况,应对之法宝应该是:分案申请。
何为分案申请?
分案申请就是在初次递交申请基础上,在指定期限内新递交一件申请。新递交申请的权要范围不能超出初次递交申请说明书的范围。初次递交申请叫母案,新递交的申请叫分案。
如果将专利申请看成是一棵树,母案就是主树干,分案就相当于母案树干上伸出的枝丫。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5.1.1的规定,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的,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或者依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提出分案申请。
分案可以是因为审查员指出权要存在单一性问题而被动提出。所谓权要存在单一性问题就是,审查员认为不同独权的发明点不同。
简单来说,当国知局认为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不符合单一性时,审查员会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对多出来的创新点进行删改。这时,就会触发被动分案,申请人为了保护从母案中删除的技术方案,而被动地提出分案申请。
分案可以是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主动提出。具体来说,申请人认为母案申请里有多个发明点,母案权要保护一个发明点,通过分案去保护其他发明点。
分案申请的应对方式
我们再回到开始的问题,如果一个创新技术有多个发明点,如何通过分案申请来对每个发明点保护?
此时答案已经很简单了。可以选择设计不同的权要组,由审查员指出分案。
当然,最直接的是,先递交一个发明点的母案,但是说明书将其他发明点都写到位,然后申请人主动提出分案,去对其他发明点来保护。
三、分案的“好伴侣”
其实,如果从对技术方案的全面保护角度,单单分案可能不够。
在中国,分案最好的“伴侣”是延迟审查。延迟审查可以让分案的期限拉长,这给分案的留了足够的考虑时间。企业可以根据实际保护需求和市场现状,灵活决定分案。
正常分案的时间可能不超过2年,但是通过延迟审查,以及配合一些过程的时间控制,分案的期限可能能够拉长到6-7年。
四、结语
下次在面对一个创新技术有多重发明点的专利保护,还会一味的使用老办法“拆分+同日递交”吗?
笔者相信,阅读过本篇文章的您,应该会做出更为合适的选择。
今天对分案申请的介绍算是浅尝辄止,后续针对分案会推出系列文章,如果您有兴趣,可以持续关注本号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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