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行政执法改革模式,着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断加强智慧化建设,将电子证据应用到行政执法办案当中,增强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切实保障执法改革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强化智慧设施建设。建设智慧指挥一级指挥平台1个,二级平台1个,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50台、车载记录仪5台,外勤助手终端150台 、对讲机100台,设备实行专人保管,通过强化基础设备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确保工作效率。 二是强化智慧设备应用。改革以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2500余件次,办理简易程序案件8000余起,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735起。采用视频监控系统、对讲机对两城区网格化进行远程指挥,采用执法记录仪开展执法工作,全程录像留痕并将影像上传指挥中心。同时,建立单独询问室开展询问并使用电子监控全程录像保存,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可随时调出录像佐证案件办理情况,真正地保证案件办理公平公正,实现电子证据应用到行政执法当中。三是强化大数据运用。2017年3月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建成全省第一家大数据智慧指挥平台,实现综合行政执法大数据运用。实行办案公开化,与省政务大厅联动,将办案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公开,实现行政执法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化、行政执法便捷高效、规范透明接受监督;实行网上办案,所有行政案件流程全部网上办理,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办案成本;实行与管理部门互联互通,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行政许可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实现执法办案大数据分析。
通过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自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办案覆盖率达到了执法权限划转的85%,环保、殡改等部分领域实现案件办理零的突破。同时,利用微信平台、政府网站、法制宣传活动等途径开展了50余次法律法规宣传,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来源:《贵州改革工作动态》2017年第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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