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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和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启动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

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和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数字化服务商、各企业:

为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45号)、《嘉兴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提质提效实施方案(2024―2026年)》(嘉政发〔2024〕6号)等文件要求,系统化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承包商和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数字化总承包商申报条件。需在嘉兴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的数字化工程服务公司,应具有较深的行业知识积累、较好的工程实施能力和较为完善的行业服务生态,能够为电子器件制造、压缩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有相关行业的成功案例且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

(二)试点企业申报条件。需在南湖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规范管理,合法经营的电子器件、压缩机械等行业制造业企业。按照企业不同营业收入规模,优先选择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基础硬件条件好、数字化改造需求迫切、人才资金有保障、生产运营良好、复制推广价值高的申报企业。

工作程序

(一)申报流程。企业自愿申报,对申报总承包商的企业如实填报申报表(附件1)、申报试点企业的如实填报申报表(附件2)。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总承包商的需提供如下材料:

1.南湖区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申报表(附件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申报单位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4.荣誉资质、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5.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典型案例相关证明

6.服务联盟组建情况及服务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7.平台化建设支撑能力相关证明

8.其他相关文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申报试点企业的除附件2外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三)确定名单。区经信商务局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申报条件的,通过材料初审、专家评审、路演评分等环节,择优确定电子器件和压缩机械制造行业总承包商、试点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经信商务局发文公布。

附件1:南湖区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申报表

附件2:南湖数字化改造试点企业申报表

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2024年3月8日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page.om.qq.com/page/O-94Mh8ogZ63PNz1d-d2fPa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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