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是抢抓机遇、释放新的发展动能的关键举措。
伴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新消费需求与消费群体的迭代,不断催生新型消费模式。网上购物、外卖跑腿、共享单车……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当下,以“互联网+服务”、共享经济为代表的新型消费迎来了强大的增长空间。作为新技术赋能、新模式迭出、新业态驱动、新场景体验的消费行为,新型消费包括新的消费内容、新的消费模式、新的消费业态,以及新的消费载体、新的消费制度等,是数字时代的产物,是数字化、信息化技术迅速崛起的外化体现,对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
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既是传统消费转型升级的“跳板”,也是未来新经济快速发展的“蓝海”,正前所未有地重构着消费经济的“新图景”。近年来,山东不断完善消费促进机制,着力恢复和扩大消费,在多领域建机制、出政策、办活动,拉动整个经济链条“旺起来”,全省消费市场持续回升向好。今年前三季度,山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2%,高于全国1.4个百分点。但在这背后仍然存在着区域发展不平衡、行业发展不充分的矛盾,存在着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新型消费场景配套不足等问题。只有锻长板、补短板、固底板,新型消费才能不断补足新的动力源,才能有更快、更稳、更可持续的长久发展。
新型消费折射出庞大的内需潜力,山东的实践表明,不断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精准有效搭建消费平台,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有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推动经济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总结经验再出发,大力开展电商消费升级赋能行动,拓展数字消费新场景,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下沉农村,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激活农村消费。瞄准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业态新模式,方能进一步调动消费意愿,让消费所蕴含的乘数效应得到更大释放。(文/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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