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國非銀支付新規Q&A
【大公報訊】綜合中新社、第一財經報道: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完善業務規則,強化監管、擴大開放。
明年5月1日起施行 涉逾180機構
《條例》內容重點涉及多方面。一是,業務分為兩大類。根據其能否接收付款人預付資金,分為儲值賬戶運營和支付交易處理兩類。二是,有序擴大支付行業高水平對外開放,對內外資支付機構「一視同仁」。例如,境內外非銀行機構擬為境內用戶提供跨境支付服務的,都應依照《條例》規定在境內設立非銀行支付機構。三是,更好的引導行業公平競爭。比如,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實施壟斷或者不正當競爭行為。四是,更加強調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比如,要求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支付協議簽訂及業務收費方面充分做好信息披露,堅持保障用戶知情權和選擇權等。
人民銀行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9月底,全國共有185家非銀行支付機構,2022年全年處理支付業務超1萬億筆、金額近400萬億元。分析指,快速發展下,一些支付機構違規經營的現象也時有發生。例如,違規挪用用戶資金,洩露或不當採集、使用用戶信息;個別支付機構鋌而走險,為電信網絡詐騙、跨境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資金轉移通道等,為非銀行支付行業「把脈問診」正當時。
《條例》發布後,多位支付機構相關負責人第一時間發聲。支付寶副總經理封俏表示,通過該管理條例進一步強化對支付機構的全鏈條、全周期的監管,有利於防範支付行業風險。
中國銀聯執行副總裁謝群松表示,《條例》釐清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業務邊界,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者變相開展清算業務,發起的跨機構支付業務,應通過相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處理,從而保證電子支付指令在全流程中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追蹤稽核和不可篡改,確保交易資金和信息安全、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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