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是用来关押犯人,限制犯人的精神物质条件,培养犯人遵纪守法的理念,对犯人进行各种教育使其迷途知返的神圣之地。
所以说,监狱中的条件必然不会太好,不然很难起到对犯人的教育作用,还有对社会上有犯罪倾向的人的威慑作用。并且,可想而知监狱的管控应该是非常严格的,难进难出。
但就是在如此神圣威严,管控严格的众多监狱之中,有一所监狱竟然能让犯人喝酒抽烟,网上聊天,甚至还让犯人在狱中再次犯罪。
这所监狱就是黑龙江省讷河市的中等级戒备监狱——讷河监狱。
王东有两个姐姐,自小便受万般宠爱,并因此养成了骄纵跋扈的性格。王东从小便不好好学习,经常与社会人士打交道,于是便在初中毕业后就辍学了。
辍学之后的王东也没有沉下心来去学一门手艺或是去打工,而是经常上街打架斗殴,花天酒地。因为王东十分大方,又讲义气,他的手下逐渐多了许多小弟。
在一天,王东几人喝了许多酒,正在路上游荡之时,看到了一名女性独自走进了一个小角落。
王东往日的花天酒地早就让他的经济捉襟见肘,于是王东便起了歪心思,对小弟说;“你说咱们要不去问这姐姐要两个钱花花?”小弟知道王东办事向来是自己动手,于是就对他说:“上吧大哥,抢完咱们接着喝!”
听到这话的王东好像打了鸡血一般,冲向那名女性所在的角落。但谁知恰好遇上民警巡逻,王东被逮捕后,因为抢劫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
这时的王东,甚至还没有满十八岁。
王东就如同心理学上的犯罪型人格一般,监狱的两年并没有让王东改邪归正,而是接着走向了诈骗的道路。但没过多久,王东再次被民警逮捕,又在讷河监狱待了两年。
再次出狱后,王东干了一件人神共愤的事。
王东出狱后,频繁的问自己两个姐姐要钱。但自己的两个姐姐也并未嫁到什么富贵人家,无法支撑王东这样毫无节制的花销。
在一次问二姐要钱的时候,二姐实在是拿不出来了,王东竟然大吼道:“没钱?没钱我就把家烧了!”本以为王东就是说说气话,谁知他真的一把火将自己从小长大的家烧了,而且他甚至没有看自己的母亲是否在里面。但好在其母亲早在几天前去往大姐家照顾孩子了,免遭此厄运。
但这还不算完,在放火之后,王东和他的同伙居然为了要钱,绑架了二姐家的女儿。二姐忍无可忍,直接报警。警察很快的抓到了王东,并以绑架罪判处王东六年有期徒刑。
王东先后以抢劫罪,诈骗罪,绑架罪进监狱,短短的二十余年,竟然连续三次进了监狱。
但令人疑问的是,王东犯抢劫罪为何只判了两年?为什么放火烧家没有被判处放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的规定,抢劫罪指的是用非法手段,比如暴力,威胁等手段,将公私财物从财物的所有人那里抢走占为己有的行为。
其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有侵入他人住宅抢劫、抢劫银行等金融机构、抢劫过程中导致了他人受重伤或是死亡、抢劫数额非常大或是抢劫多次的等行为,其刑罚能够提升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而当时的王东仅仅是第一次抢劫,并且抢劫数额也不多,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且更重要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当时的王东虽然已经十六岁,可以承担刑事责任,但王东未满十八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王东第一次的抢劫仅仅被判处了两年有期徒刑。
那么王东为什么没有因放火罪被逮捕呢?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放火罪指的是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王东放火烧掉了自己母亲所在的屋子,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还是属于故意放火焚烧私人财物。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危害了公共安全,足以被判处放火罪。
但由于当时王东的家人没有将此事报案,所以警方也没有得知此事并且立案,这才让王东逃过一劫。
不过由此也可以看出,王东是多么的恶毒,多么的没有良心。
由于多次进狱,王东对于监狱中的运作体系以及生存之道可谓是了然于心。
他称自己的腿部有伤,在监狱中免于劳动改造,便趁此机会跟狱警以及职工打好关系,摸清了各个狱警的喜好,利用姐姐们给的生活费对狱警进行贿赂。
当时的王东在闲聊中得知了微信摇一摇,于是便心生歹念,收买狱警为他提供了一部手机。在这部不起眼的手机里,王东开始了他震惊全国的猎艳经历。
通过微信聊天,王东借着从前的诈骗话术,用甜言蜜语勾搭上了几名女性,他通过洗脑的方式骗取那些女性的钱财,甚至还勾搭上了女狱警。
并且在王东与女狱警发生关系后,王东利用与女狱警发生关系的照片,逼迫女狱警为他开设单独的房间,并一直向女狱警索要财物。王某的犯罪行为自此也变得越发猖狂。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王东在微信上结识了李某,并对李某展开了强烈的恋爱攻势。李某很快就招架不住,甚至到监狱里看望王东并与他发生关系。而王东则借此拍下照片,并一直用照片威胁李某给自己打钱。
在后来的聊天中,王东得知了李某的丈夫竟然就是一名狱警。王东恬不知耻的要求李某劝说丈夫给自己减刑,不然就将自己与李某发生关系的照片发给她的丈夫。
李某害怕极了,于是便去丈夫那里给王东说一些好话。但李某的丈夫有着崇高的职业操守,坚决不同意。王东看李某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于是便将照片发给了李某的丈夫。
但李某的丈夫并没有被吓到,而是将这张照片作为证据,提交给了监狱的管理局。
管理局得知此事后深知此事重大,立即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很快发现了狱警被王东收买的情况以及王东的所作所为。但令监狱管理层惊讶的是,王东在狱中竟然足足勒索诈骗了七名女性,其中甚至还有女狱警和狱警的妻子。
王东在狱中插翅难逃,被再次逮捕,随后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以及敲诈勒索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八个月。
王东在这短短的前半生,已经被判处了二十余年的刑期,而其中有两次都是诈骗罪,可谓是知错不改。
以案释法
但我们可以注意到,王东在狱中既犯了诈骗罪,又犯了敲诈勒索罪,这是怎么区分的呢?
这需要我们对诈骗以及敲诈勒索的定义以及构成条件进行分析。
诈骗罪指的是用隐藏真实情况,虚构不存在的事实等方式,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骗取占为己有的行为。
其诈骗的对象只能是国家或者个人等的合法财物,而不能是其他的非法所得。
而王东在监狱中,通过对自己身份的虚假塑造,蒙骗受害人给自己提供钱财并占为己有,侵犯了受害者的私人财物,因此构成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使用了恐吓,要挟的方法,非法的占用了公私财物。
其威胁的方式,是以严重的后果为要挟,促使被害人提供财物。其威胁的内容可以是其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属的生命健康,也可以是被害人以及其家属的身体自由,社会风评等。
而这个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得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便可,其威胁是否真正使得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或是其威胁内容是否由行为人自己实现都不影响其违法。
但要注意的是,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要有非法强制索要他人财物的目的。例如催债过程中带有一定的威胁成分,催促其加快偿还等,就不属于敲诈勒索罪。
王东在狱中利用与李某发生关系的照片作为要挟,使李某为王东提供了大量了金钱,显然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而几名监狱的工作人员也并未逃脱法律的制裁。几名受贿赂的监狱工作人员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处了一年到三年不等的罪罚。可以说王东能有如此“成绩”,与监狱中的狱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所谓人正不怕影子斜,那七名女性被诈骗大量的数额,也应该好好的审视自己。尤其是女狱警以及狱警的妻子,在自己或是亲属是工作人员的前提下竟然还与监狱服刑人员勾结,希望她们能够有深刻的反省,不要再犯这种错误。
此事也让给我们了解了,作为国家机关,监狱必须做到严格严厉,不得有徇私舞弊之事出现,不然将会对社会公信力以及司法制度造成巨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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