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长假,想必不少人选择以旅游的方式过春节。出门在外自然少不了要订票、订酒店,上网通过各种票务平台解决这些已成为多数人的选择。海量的消费信息也在购物的同时被记录下来,你的偏好和习惯在不经意间就可能被他人获知,这些数据也为某些人提供了“便利”。
大数据“杀熟”现象普遍
最近,微博网友“廖师傅廖师傅”自述了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据了解,他经常通过某旅行服务网站订某个特定酒店的房间,长年价格在380元到400元左右。偶然一次,通过前台他了解到,淡季的价格在300元上下。他用朋友的账号查询后发现,果然是300元;但用自己的账号去查,还是380元。
上述微博发出后,瞬间转发破万,网友们纷纷吐槽各自“被宰”经历。“我和同学打车,我们的路线和车型差不多,我要比他们贵五六块。”“选好机票后取消,再选那个机票,价格立马上涨,甚至翻倍。”“我的消费比较高,我老公消费比较低,开通不限流量服务的时候,他只要开通88元的套餐就可以,我必须得开通138元的套餐。”……
“这样的现象很普遍。”谈及现在部分网络公司利用大数据“杀熟”的行为,北京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杨义先坦言,很多企业难以抗拒价格差的诱惑。
杨义先认为,其实,所谓的大数据挖掘,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由机器自动完成的特殊“人肉搜索”而已。只不过,现在“人肉”的目的,不再限于抹黑或颂扬某人,而是有更加广泛的用途,比如为商品销售者寻找最佳买家、为某类数据寻找规律、为某些事物之间寻找关联等。总之,只要目的明确,大数据挖掘就有用武之地。
“必须承认,就现实情况来说,大数据隐私挖掘的杀伤力,已远远超过了大数据隐私保护所需要的能力。”杨义先说。
隐私保护需多管齐下
多位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向记者表示,同一产品针对不同消费者制定不同价格的行为显然是存在问题的,商家应该及时调整价格表。
“如果单靠技术,显然无能为力,甚至会越保护就越加剧隐私的泄露。”杨义先说,必须多管齐下。
杨义先建议,从法律上,应禁止以“人肉搜索”为目的的大数据挖掘行为;增加“被遗忘权”等法律条款,即网民有权要求相关网络删除“与自己直接相关的信息碎片”。从管理角度来说,应采取措施对一些恶意的大数据挖掘行为施行监督和管控。
“另外,在必要的时候,还需重塑隐私概念。”杨义先说,因为毕竟隐私本身就是一个与民族、宗教、文化等有关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东西,从来就没有过永恒不变的隐私,特别是当某种东西已不可保密时,无论如何它也不该再被看成是隐私了。
(据《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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