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纸质合同,电子合同具有高效、便捷和无纸化的成本优势。但对电子合同的使用者来说,电子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可以作为证据才是最核心的关注点。
什么样的电子签署才是安全有效的?我们认为需要从用户注册,实名认证,具有主动意愿的签署(通过输入验证码或密码)完成,整个过程才形成了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闭环证据链。为了证明该结论,一起详细分析一下:
1)电子合同的具备法律效力的依据源自哪里?
2005年,电子签名的有效性就通过第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确定了下来,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019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进行修订,扩大了电子签名的适用范围。其发展轨迹如图所示:
2)什么样的电子签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的条件的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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