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费
2017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指出信息消费已成为我国当前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猛、辐射最广泛的经济领域之一,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和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随小布一起来了解~
总体
目标
到2020年,全省信息消费规模达到8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2万亿元。
全社会信息消费意愿、消费需求、消费能力明显增强,安全、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基本形成。
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基本建成,成为国际先进的信息消费创新中心,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提升信息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
促进信息产品升级换代
建设一批智能硬件产业基地,开发升级型、融合型信息产品,组织示范应用,扩大信息终端消费。
抓好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工程和产业基地建设,开发数字家庭及智能家居产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丰富高清视频、在线教育、网络文学、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产品。
开拓虚拟/增强现实、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等前沿科技产品应用场景,拓展信息消费增长新空间。
开发推广融合应用新业务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社区服务、养老、医疗、教育、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等行业业务模式向“互联网+”转型,推广城市“数据大脑”、车联网等集成应用,培育信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适应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快速普及的新趋势,加快开发“三网”融合的新业务。
提升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能力
抓好12家示范基地、16家特色基地和20家创业基地建设,打造杭州国际级软件名城、宁波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形成“一核一极一带四区”发展格局。
大力发展移动支付、社交网络、大数据等在线运营服务,培育面向数字内容、电子商务、分享经济、互联网金融、智慧物流等领域的技术服务平台和系统解决方案。
加强创业创新载体建设
协同创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完善大数据产业链,建设全国大数据产业中心。
推进手机阅读基地业务平台和产品开发,打造动漫游戏专业平台,促进手机阅读和网络游戏消费健康增长。
充分释放各类主体信息消费潜力
优化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信息消费成本
农村
推动农村网络带宽向50兆比特每秒(Mbps)-100Mbps升级;
城市地区
推动城市地区网络带宽向200Mbps以上升级;
4G
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优化覆盖;
5G
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建设和正式商用。
实施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工程,延续固定宽带单位带宽平均资费水平和移动流量平均资费水平逐年递减趋势,确保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的降费20%的目标完成。鼓励通信运营商推出流量结转、分享等优惠资费方案。
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全面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和使用行为,加大对窃取、泄露、贩卖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信息安全检测评估与风险防范机制,加强网络安全检测认证。
此外,还要利用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重大科技专项等财政资金,对创新型信息消费应用示范项目等予以支持。落实国家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浙江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
2018年,省财政根据全省“企业上云”工作考核结果,安排1亿元资金给予市县分档奖补,由各地统筹用于支持“企业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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