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起,凡是通过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或通过交警处罚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办理实名绑定有两种途径,不同实名注册途径,可绑定的车数是不一样的。
“交管12123”手机App
1.只允许申请绑定本人名下车辆和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2.绑定的必须是个人名下机动车,且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3.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n.122.gov.cn)上的已注册用户。
4.绑定后可以办理对应车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只有通过以下途径实名绑定后才可以在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第一步:下载APP进行个人用户注册。
第二步:在首页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选择“非本人机动车”,按照提示提交相应的资料信息。
第三步:审核。
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 App告知申请用户;
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通过交警处罚窗口办理
1.申请绑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n.122.gov.cn)、交警支队车管所人工窗口进行实名注册。
2.可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1—3辆。
3.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台车辆(包括已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绑定的)。
4.同一机动车只允许最多被3个用户同时绑定。
只有通过以下途径实名绑定后才可以在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绑定非本人机动车需准备资料,申请人带需携带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车辆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编辑:田原监制:许红涛 审核:孙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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