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关于组织征集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意见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有意向的企业于7月14日前将附件3(word版)发送至邮箱1104278002@qq.com。
联系人:吴佳伟、张兰岚;联系电话:89520446、89520456。
关于组织征集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1:关于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pdf
附件3: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表修订意见汇总表.wps
(附件请在链接中打开:https://mp.weixin.qq.com/s/IgeHKgij6OLPMzrc_5A0lQ)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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