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之微言大义,尽在于此
小编先送大家一首歌~祝大家新年happy!
先声明一下,千万不要随便用B站账号去登录快视频哦,这种行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近日,微博网友@爬丝的万事屋发布微博称,B站数据库疑似泄露,大部分人在B站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能直接登录360的快视频。
在今日凌晨2点左右,有大量的B站观众发现,可以直接使用B站的账号密码登录360快视频。截止4点39分,已经发现有不下几十例,受影响的用户多为B站UID为1500000之后的ID。另外,@爬丝的万事屋还表示,快视频此前利用机器人大量把其他作者原创发布的视频扒到其平台上,同时鼓励用户将B站UP主的原创视频盗传。
小编是B站的忠实用户,经常在B站看一些奇怪的视频,因为之前大号的注册时间比较早,所以小编试着用B站常用的小号账号和密码登录了一下快视频,于是悲剧了ε(┬┬﹏┬┬)3
图为小编的B站小号
图为小编在快视频登录的账号截图
看到这里,小编的内心真的是......明明没有注册过这个账号啊啊啊啊啊,我连这个APP都没有听说过,然后就“被”注册了账号,成了人家的用户(微笑脸)。
还有个安全评分70分,真是太讽刺了,30分是你们APP自己加戏扣掉的吗???
手动再见~
对于小编这种平时在B站上不发原创视频,只是刷刷动漫鬼畜日剧剪辑,随便发几句哈哈哈哈哈233333333的人,账号被“盗”也是可能证明某种程度上B站安全措施存在隐患,360快视频比较无耻,但一些知名up主的视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搬到了快视频,就毫无疑问涉及到非常严重的侵权问题了......(其实小编觉得账号和密码泄露貌似更可怕)
快视频为了扩充自己的内容,非常有针对性的在毫无授权的情况下搬运了一些视频制作者的内容。比如:
不仅是这种娱乐博主,还有.......
甚至还有......
对与盗取视频上传,以及账号密码完全一致的问题,B站马上做出调查回应:
除了回应相关原因之外,B站也发出了律师函,称支持up主维权:
而对于该事件,快视频也发出来相应声明:
走法律渠道维权还是理智的,如果快视频私自搬运内容成立,则涉及到侵犯著作权、网络传播权等问题。
侵犯著作权不言而喻,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如何理解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第十条规定,所谓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它是著作权中财产权的重要内容。
选定的时间和地点是关键,无论是上传至B站、快手、微博的视频,快视频都没有任何权利在未获得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之下私自上传至自己的APP上。
而如果坐实私自使用他人ID账号和密码,则涉及到侵犯隐私权。谁能想到在一个自己完全不知道的APP上,居然有一个自己的“克隆账号”???
快视频目前否认盗取数据库的行为,事件真相如何我们不得而知,而盗取数据库可是被写入刑法了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285条第2款明确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数据,不限于计算机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还包括权利人存放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各种个人信息。上述的数据不被非法获取,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要表现。本罪的危害行为是非法获取前述计算机信息系统中计算机数据的行为,这里的非法获取是指未经权利人或者国家有权机构授权而取得他人的数据的行为。
除此以外,如果快视频私自搬运内容成立,可能存在不正当竞争,此举显然会涉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事件最终走向如何,还有待观察。
不过快视频到底是怎样的一个软件呢?小编觉得这个logo有点眼熟哦......
打开快视频的首页,大概是这个画风:
小编试完密码和账号之后在网上看到这样一条评论,细思极恐:
不说了,小编去改密码了!最后祝大家初六快乐!!提前祝大家上班上学快乐!!!!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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