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洋河新区返乡创业就业典型选树开始啦!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鼓励返乡创业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宿政办发〔2020〕70号)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返乡创业热情和潜能,营造全社会鼓励支持返乡创业就业工作浓厚氛围,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返乡创业就业典型选树工作。
选树选类
返乡创业先进个人吸纳返乡就业典型企业
注:返乡人员指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其中外出务工人员是指社会保险关系从外地转入我市的宿迁籍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宿迁本地大中专院校(含职技院校)毕业生和外地大中专院校(含职技院校)中的宿迁籍毕业生;退役军人为宿迁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
选树条件
返乡创业先进个人
1、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在我区成功创办实体(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返乡人员,本人为创办实体的法定代表人。
2、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信守法经营,带动不少于10名其他劳动者就业(其中缴纳社保不少于5名),个人创业事迹突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3、创办实体稳定经营,信誉良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纠纷等。
4、已被认定为宿迁市返乡创业先进个人的创业者不可再次申报。
吸纳返乡就业典型企业
1、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30个,吸纳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就业不少于10人的企业。
2、企业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我市产业政策,适应经济转型升级要求。
3、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纠纷等。
4、已被认定为宿迁市吸纳返乡就业典型企业的企业不可再次申报。
报报名咨询
各产业园推荐材料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和企业请及时与创业(企业)所在地推荐单位联系报名,咨询电话:
社会事业局:82668408
洋河生态旅游产业园:82668110
仓集现代农业产业园:84901229
郑楼运河港产业园:84963986
创意包装产业园:805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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