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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vaScript之面向对象学习六原型模式创建对象的问题,组合使用构造函数模式和原型模式创建对象

    一、仔细分析前面的原型模式创建对象的方法,发现原型模式创建对象,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下: 1、它省略了为构造函数传递初始化参数这个环节,结果所有实例在默认的情况下都将取得相同的属性值,这还不是最大的问题! 2、最大的问题是原型中的所有属性是被很多实例所共享的,这种共享对于函数非常合适,对于那些包含基本值的属性也说得过去,因为我们知道可以在实例上添加一个同名属性,可以隐藏原型中的对应属性。但是对于包含应用类型值的属性来说,问题就非常严重了,代码如下: function Person(){ } Person.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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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s面试笔试–prototype详解

    一:什么是原型对象?有什么优点?    简单的来说,无论何时,我们创建的每一个函数都有一个prototype属性,这个属性是一个指针,指向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包含了通过调用该构造函数所创建的对象共享的属性和方法。其实我们平常的叫法就是指:prototype就是通过该构造函数创建的某个实例的原型对象,但是其实prototype是每个构造函数的属性而已,只能说万物皆对象罢了。    原型对象的优点是:所有的对象实例都可以共享它包含的属性和方法。这一点可以在构造函数里就可以看出来,因为构造函数在函数里面就定义了对象的实例信息,而原型对象可以在任何地方定义属性和方法。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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