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自定义构造函数的语义通常是通过伴生对象添加到类中的。那么,有没有办法在继承类的同时继承一个自定义构造函数呢?一方面,我发现伴随对象不是沿着case类综合继承的,另一方面,我不知道有一种方法可以在类本身内创建自定义构造函数,以便继承它们。然而,对我来说,继承自定义构造函数似乎是一个非常有效的用例。= A val b1 = B // compile err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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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使用的是EF6.0,并希望将自定义逻辑添加到/在默认构造函数执行中添加Model.edmx文件生成的任何类的构造函数。发现在不推荐的EntityObject生成器版本中,每个生成的类中都有部分无效的OnCreated方法,这些方法可能会在部分类中被覆盖以实现我想要的结果,但是如果不使用不推荐的方法,则无法找到任何主题,例如,我生成了下一项的集合:
public virtual DbSet<AnswerOption> AnswerOptions { get; set
我知道在javascript中创建对象有多种方法,而且我一直在读到object字面语法通常是首选的。(正确吗?)我一直没有弄清楚的是,是否有理由使用任何其他方法来创建对象,例如自定义构造函数(var p = new Person("Adam"))?只有当我想要私有变量或向其原型添加方法或属性时,才能使用自定义构造函数吗?有没有办法在字面上做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