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查看jQuery示例时,我看到CSS类引用了一个前缀“。有时和其他时候没有。例如,在codecademy的这段代码中:
else if(event.which === 110) {
var currentArticle = $('.current');
var nextArticle = currentArticle.next();
currentArticle.removeClass('current');
为什么第2行需要选择器$('.current'),而第4行只需要('current')?
发布于 2015-04-23 01:47:51
这是个惯例。
在第2行中,$('.current')告诉jQuery搜索被称为"current“的东西,并且点指定它为一个类。所以我们得叫".current“
在第4行,您已经告诉jQuery,您将使用"removeClass“来选择一个类,这样就不需要在那里使用这个点了。因为这就像"removeClass当前是一个类“
发布于 2015-04-23 01:47:09
在$('.current')
中(或者在查找/next等方法中,您试图用给定的类查找元素),我们使用的是选择器,因此必须使用类选择器的表示法先于.
。
当您添加/删除/切换一个类时,您没有使用选择器,您只是使用一个名称,所以没有使用.
发布于 2015-04-23 01:48:12
该方法显式地使用术语Class。
否则,您将始终需要一个类选择器,如果这是以元素为目标的方法(您可以通过ID、数据属性、HTML标记来确定目标)。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2981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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