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希望员工能够在工作中投入更多的时间,甚至晚上11点下班的员工才是好员工。但是我觉得一个人能够有高效的4个小时产出时间就不错了。工作应当以结果为导向,不应该以工作时间为判断标准。
我现在经常以「番茄工作法」来完成任务,在番茄期间如果有任务或想法,记在纸上——效率真得很高。
大概一个月前,运营会经常找我,测试会经常找我,运维会经常找我,前端会经常找我,爬虫组会经常找我。而有60%的事情,都至少找过我两次以上,经常被打扰,真的很难受。我突然领悟到:作为服务端开发,如果能够做到没有人找我,我就算合格了
。
最重要的还是多思考,思考如何能够改善自己的工作流(Mac下的Alfred Workflow),如何提高自己和他人的效率——往往帮助他人提高效率——也是帮助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