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高新申报工作已经圆满结束了,并且已经进入第二批名单公示阶段。在项目结束后,小编总结了在今年的高新申报常见的问题,一起来看看这些误区您有没有不小心踩着了。
1、年度审计报告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数据不一致
高新申报材料中有近三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这项材料,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发现有些企业年审上的数据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那么企业在实际填报时应以哪个为准呢?根据实际情况,大多数企业出现此类问题的原因是财税归集口径不一致,小编建议大家以纳税申报表为准进行填报,并提供解释说明,阐明不一致原因。
2、知识产权对主要产品(服务)发挥的核心支撑作用描述不准确
申请材料中新增了知识产权对主要产品(服务)发挥的核心支持作用这一项,但大多数企业在撰写过程中方向有偏差,此项应主要描写知识产权对产品(服务)在功能性技术性上发挥的作用等。
3、成果转化不清晰
在高新申报的整套材料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部分是成果转化,很多企业没有办法做到技术成果与产品(服务)一一对应,那么该如何制作成果转化呢。
举个例子
某企业成立2年,有1项I类知识产权,通过这1项知识产权,转化出10项产品,那么这个一对多的关系是否构成10项成果转化?
答案:不能。根据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明确指出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再举个例子
某企业成立2年,有10项知识产权,通过这10项知识产权,转化成1类产品,那么这个多对一的关系是否构成10项成果转化?
答案:可以。10项知识产权相对应的就是企业的10项科技成果。
在此大家可以熟记:成果转化中一对多算一项,多对一算多项。
4、产学研协议内容不明确
高新申报要求企业提供的产学研协议中要有明确的合作课题,很多企业提供的只是一个框架协议,这是不符合要求的,希望大家注意。
5、没有专门的研发费用辅助账
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明确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要建立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并编制研发费用辅助账,很多企业并没有按照此要求对研发费专门建账,希望在后续的管理中加强此项。
7、专利权归属问题
第一种情况
企业没有自主知识产权,需要以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注意:已取消以五年独占许可的形式获得知识产权;
第二种情况
专利权人除本企业外另有其他企业或个人,需要其他专利权人出具知识产权使用说明,阐明不会在本次高新申报中使用此项知识产权;
第三种情况
企业的知识产权没有下证书,如果已经获得授权通知书并可以提供缴费证明,那么也是可以使用的。
8、网上附件应该上传哪些?
很多企业对于网上应该上传哪些附件有疑问,小编为大家总结一下:
(1)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等)。
(2)企业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如:知识产权汇总表、知识产权证书、说明书及知识产权缴费凭证)。
(3)企业科研项目相关说明材料(如:近三年科研项目汇总表、科研项目立项文件等证明材料)。
(4)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说明材料(如: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等)。
(5)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相关说明材料(如:企业研发机构管理制度、企业产学研合作及证明材料、企业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简介及证明材料、企业科技人员培养制度、企业科技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及证明材料等)。
(6)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说明材料(如: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汇总表、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与自主知识产权关联说明、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包括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查新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照片、专利证书、销售凭证等材料)。
(7)企业职工总体情况与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8)企业专项审计报告及审计机构资质证明(近三个年度企业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近一个会计年度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9)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10)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TIPS
文件格式一般为非加密PDF格式;大小不超过5M;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希望大家在看完这篇干货后,在高新的后续管理及申报中不再重复出现类似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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