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企业只需在省网办平台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
第一批:企业在“省网办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6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
第二批:企业在“省网办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二、申请材料要求
1、网上申请材料
企业在省网办平台上按高企认定申请模块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
2、纸质申请材料
企业在省网办平台的填报资料,在地市审核通过后才能打印,并按一下顺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书》(省网办平台上生成后,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上一年度1月份、3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个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加盖企业公章)。本企业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4)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15-2017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表一及与企业不征税收入相关的附表等)复印件。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企业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经营不足3年的企业,按实际年度出具审计报告)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校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研究开发活动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
(8)有效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授权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9)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0)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11)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服务)材料:判断该产品(服务)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依据及理由、高新技术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产品指标及在同行业的先进性。是否为主要高新技术产品等材料。
(12)出具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在专项审计报告后。
纸质申报材料装订要求:下载省网办平台带水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材料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需逐页编制页码,并附上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注意: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否则无法进入评审程序。
三、现场核查及材料递交时间
现场核查时间及材料递交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四、申报咨询方式
网上自行查下官方联系方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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